局属各科室、中心:
根据信访形势和信访工作任务的需要,为理顺内部关系、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按照《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乐委发[2006] 40号)、《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和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的通知》(乐委办[2 004]43 号)、《关于市委市政府信访局设立2个科室的函》(乐编办[2004]2号)、《乐清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内设科室事项的函》等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了各科室、中心的职能。现将各科室、中心的工作职能通知如下。
一、市信访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本局重要工作的督促检查;负责起草全局综合性文字材料,牵头组织信访工作调研;负责文秘、宣传、档案、机要、统计、保密、会务和后勤事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纪检、人事劳资、干部教育、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同志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管理;牵头组织业务培训和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参与应急处访和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调查和督查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市信访局办信督查科:负责群众来信(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网上信访件)的登记、办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上级和市领导批示件、交办件的办理、督查、结案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的督查;负责办信督查工作档案整理和移交,做好保密工作;负责起草办信督查工作制度及规程,并负责业务指导;组织或参与重要信访事项的协调、调查和督查;参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参与文稿起草、信访工作调研和应急处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三、市信访局信访复查复核科:负责审查、受理信访群众向市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申请,并组织或参与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理、报请、回复、结案工作;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情况的统计、档案整理、移交,做好保密工作;负责起草复查复核工作制度及规程,并负责业务指导;负责组织或参与信访事项听证工作;参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参与文稿起草、信访工作调研和应急处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综合协调科:负责协调信访联合接待中心窗口人员开展接访工作,组织复杂信访问题联合接待工作;负责领导下访、约访的组织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来电问题查询工作;负责可能越级访或不稳定因素的信息排查、报送;负责反馈、报结材料的接收、初审工作;负责应急处访工作,协调有关乡镇和部门处理越级访问题;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做好保密工作;负责起草综合协调工作的有关制度及规程,并负责业务指导;组织或参与重要来访事项的协调、调查、督查和办理结案工作;参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参与文稿起草和信访工作调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五、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接访科:负责群众来访登记、接待、办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市党政领导接待日工作;负责来访工作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做好保密工作;负责起草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的有关制度及规程,并负责业务指导;参与重要来访事项的协调、调查和督查;参与维护市行政中心大门口上访秩序和应急处访工作;参与可能越级访或不稳定因素的信息排查、报送;参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参与文稿起草和信访工作调研;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六、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负责群众来电接听、记录、办理、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重要来电和上级来电交办件的报请、办理、报结、结案工作;负责来电档案的整理和移交,做好保密工作;负责起草市长专线电话受理工作制度及规程,并负责业务指导;组织或参与重要来电问题的协调、调查和督查;参与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参与文稿起草、信访工作调研和应急处访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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