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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9月下旬,市信访局就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结合全年信访工作考核,对全市各乡镇和机关直属单位的信访工作进行了检查。信访工作检查通知书下发后,我们设立三个检查组,分片对市31个乡镇和45个机关部门开展了综合督促检查,我们重点检查了信访接待场所、信访事项登记、信访问题办结报结、信访工作规范文本使用、乐清市信访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及乡镇、重点部门领导每月10日接待群众来访情况6项内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当场反馈,并给予业务指导。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精神基本成效 1、较好地贯彻落实了《信访条例》。国务院《信访条例》自今年五月一日实施以来,各单位能够认真学习、贯彻,并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信访条例》,使国务院《信访条例》在群众中做到家喻户晓,为信访人通过合法、正常渠道信访,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2 、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与乡镇部门领导签订的信访工作责任书,大部分单位能够落实好信访工作责任。特别是国务院《信访条例》实施以来,全市的信访工作责任得到更好的落实,各单位都能够指定责任心强的干部专人负责信访工作,大部分信访事项得到了妥善解决,促进了全市的社会稳定。由于责任制到位,一些推诿扯皮的信访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通过交办、督办和跟踪调处得到妥善处理。有的乡镇和部门非常重视信访工作,专设信访办,配信访办主任,并设置信访接待场所,方便群众来访。乐成镇政府还与下属办事处和各村主要干部分别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书,层层抓落实,措施比较到位;乐成镇、柳市镇等一些乡镇一把手领导亲自抓信访重点问题的解决;黄华镇坚持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登记、记录齐全,信访工作各项制度落实较好。 3 、规范了信访办理程序。大多数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理信访事项。按照信访局下发的规范文本,规范登记、告知(受理、不予受理告知制度)、调处、答复和报结等程序,落实了信访“三见面”制度,信访工作有序进行。一些因政策性问题长期难以解决的信访事项,也经多方协调以及引导其通过法律等途径解决,信访渠道畅通,信访办结率明显提高。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虽然信访量大,但单位领导重视信访工作,信访干部责任心强,能够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和本系统的有关要求,规范办理信访事项。报结件规范、报结情况比较好的单位还有:市环境保护局、市供销总社、乐成镇、柳市镇、黄华镇、雁荡镇等单位。 4 、完成了网络联通,实现了网上办信。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规定,我市在全省各县市中率先建立了信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了全市乡镇、机关部门信访工作联网。目前大部分单位已配备电脑,实现网上办理信访和报结,既方便了信访人的查询,又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个别单位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信访工作责任未能落实到位。没有按照市政府年初签订的信访工作责任书要求,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对国务院《信访条例》没有很好的贯彻学习和宣传,甚至连信访工作人员也不熟悉《信访条例》和信访事项办理有关程序。一些信访工作量大的单位,信访员也仅一人,并身兼数职,工作顾此失彼,信访工作制度得不到落实,信访工作总体情况较差。一些信访量少的机关部门和少数乡镇信访责任、制度未落实,信访工作基本是一片空白。 2 、乡镇、机关部门领导接待日制度实施较差。一是普遍没有领导接待日记录,有的单位甚至连领导接待日的轮流表都没有。二是市领导到基层下访、约访、接访,各乡镇、部门没有建立登记本,没有记录接待情况。三是信访接待场所还不规范。个别单位没有信访接待场所,有的单位同民情接待室合用,但没有张挂新的《信访条例》和信访接待室牌子。城北乡、七里港镇、福溪乡、雁湖乡等单位找不到信访接待场所和牌子。 3 、有些单位信访办理程序还不规范。一是未实施信访登记制度,个别单位没有上级来件登记。二是未实施信访办结“三见面”制度。按照省信访工作要求,报结件实行“三见面”制度,要有责任单位领导、经办人和信访人签署意见。三是未实施信访事项告知制度。按照《信访条例》要求,当责任单位接到信访事项时,在十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告之信访人,但有的责任单位没有执行,有的以口头告知替代书面告知。有的单位虽已告知信访人,但没有按要求书面反馈上级信访部门。四是忽视转办信访件的办理反馈。或不办理,或不反馈,或延期办理不告知理由。五是办结率不高。有的没有按时办理报结,办结件也不规范,有的未按《信访条例》要求,书面答复信访人。 4 、信访信息报送制度落实不好。各单位对信访信息的排摸和信访分析重视不够,大部分单位没有信访情况分析记录,没有把不稳定的信访信息及时提供给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信访等有关部门参考,没有实行信访信息报送制度。 5 、少数单位未实现与信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网络联通。有的单位仍未按照市委办[2005]120号文件要求配备电脑,进行网上办信访,有的有电脑但未与信访系统联网。 三、下步工作意见 l 、严格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信访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各单位都要对照《信访条例》和责任书的要求,查漏补缺,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特别是责任未落实,制度不健全,力量配备与任务不相适应的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队伍,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单位、各部门配齐配强信访干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健全信访员网络,建立信访突出问题应急处置措施,经常排摸信访不稳定因素,搞好信访信息报送。2 、规范程序,提高质量。一是未与系统网络联通的单位,尽快配备电脑,实现信访工作联网,规范网上办理程序,提高办理效率。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程序,按照信访局下发的规范文本和要求,规范信访登记、受理(告知)、答复、报结、反馈等具体办理程序。三是狠抓办结报结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报结件或反馈材料,及时予以指出,不合格的报结件予以退回,提高办理质量。3 、注重实效,抓紧整改。信访局将发信访工作督查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个别信访工作较差的单位派专人进行培训、帮带、整改。存在问题的单位要根据这次检查时提出的意见,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和规范文本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整改后要书面报告整改情况,信访局将视情进行复查,直到整改达标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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