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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根连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乐信[2006]8 号
发布单位: 市信访局 发布时间: 2008-04-10 公开方式: 完全公开
索引号: YQ000-A0601-2006-0001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局属各科室、中心:
    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方根连同志任市信访局办信督查科科长;
    刘小岳同志任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综合协调科科长;
    张志丰同志任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综合协调科副科长;
    陈志炎同志任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接访科副科长;
    卓湘茹同志任市市长专线电话受理中心主任。
    以上同志的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