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我市信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工作机制,狠抓任务落实,积极开拓创新,调处化解了大量的信访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为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平安乐清”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2005 年我市群众信访基本情况及特点2005年,市信访局(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受理群众信访总量为6448件(人)次,比上年下降13.5% ,其中初信初访4707件(人)次,重复信访1741件(人)次,重复信访率为27% ,比上年下降了14个百分点。接待群众来访1393批4942人次,比上年分别下降8.2%和14.7% ,重复访310批1157人次,比上年分别下降27.2% 和50.7% ;集体访为201批2977人次,比上年分别下降4.7%和22.5% ;市党政领导接待日领导批访652批1564人次。受理群众来信1506件,比上年下降9.3%,其中联名信145件10610人,市领导阅批来信1106件。9月以来,共受理群众来电1950件,受理网上信访133件。 今年我市群众信访特点:一是信访总量有所下降。十多年来,我市群众信访总量呈持续上升趋势,今年信访总量首次回落。二是反映问题较为集中。群众反映最多的依次为城建规划环保类、涉法类、民政类和涉土问题,四大热点问题占群众信访总量的49.9%。因环境污染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引发的信访问题明显增多。三是无理纠缠现象突出。一些已经定论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纠缠不休;一些上访人提出无政策依据的要求,不达目的不罢访,逼迫政府出台政策。四是异常信访行为仍有发生。一些上访人情绪激动,拉横幅、发传单、围堵市府大院等过激行为还有发生。五是越级访仍较突出。
2005 年我市信访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信访工作领导,严格落实信访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书记办公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召开了全市信访工作会议和10多次信访工作专题会,部署信访工作任务。市领导多次对信访工作作出批示,认真阅批群众来信,坚持参加接待日活动,定期下访、约访群众;主要领导还多次亲自协调研究重大信访问题。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与31个乡镇和28个重点部门的一把手领导签订了《乐清市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规定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市委办、市府办还发出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市委、市政府还增拨驻外办事处信访工作经费,进一步强化驻京联络处和驻杭办事处信访工作职能。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深化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 一些乡镇和部门与下属办事处、村居、科室签订信访工作责任书,层层落实了信访工作责任。 二、高效运行联合接待中心,逐步规范专线受理工作。市信访联合接待中心自2004年12月7日建立后,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规定,实施“统一登记,归口接待,综合协调,一门办理”的工作规程,接待群众来访。中心及时总结经验,健全规程,并适当调整了进驻单位,现有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国土、规划、劳动、民政、房管、农业、司法9个部门窗口,同时实施市领导接待日,机关重点部门领导参与接待的工作机制。通过联合接待和协调调处,群众来访问题一次性办结成功率和息访息诉率明显提高,一次性办结成功率达到58%。9月1日,市长专线受理中心开始运行,每天24小时受理群众来电,并逐步完善工作规程。对来电问题,做到一个工作日内交办,责任单位10个工作日内报结;对来电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都及时摘报或编发专报信息上报市委、市政府,切实做到“简单问题立即答、热点问题马上转、重大问题迅速报、全天候为民服务”。市政府还建立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定期接听市长专线电话工作机制。 三、广泛宣传贯彻信访条例,进一步推进规范化建设。全市开展了一次历年来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长的信访法制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轮番宣传条例有关知识。市信访局及时将框牌式条例上墙,印制分发2500册条例单行本和36000份广告式条例,分发市四套班子领导及各乡镇、各部门和村居张贴;制作1000张《信访人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小卡片,分送来访群众。全市派出28人参加上级举办的信访条例培训班;市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了信访条例;各类干部培训班把信访条例纳入教学内容。举办一期全市条例培训班和一次科局领导干部条例学习会,370多人参加了学习培训。各乡镇、各部门也以多种形式宣传条例,并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条例培训学习。市信访局对照条例规定,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调整,制定印发了《信访工作规程试行文本》,进一步改进信访事项登记、呈报、交办(转办)、督办、审结等规程,实施信访问题告知制、答复制、时限制,来访接待场所制,信访事项办理“三见面”等制度,使全市上下基本形成与条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 四、积极构建排查预警体系,切实加大调处稳控力度。调整、充实了乡镇、部门的信访员队伍和信息员队伍,并进一步加强了信访信息的搜集。坚持每月一次的定期排摸、重要时段的预警排查和专项活动期间的重点排查,全年共组织了17次集中排查活动,共排出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481件。及时掌握各类苗头性信息。在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各乡镇和重点部门一日一报群众信访动态。对重要信访动态或群众集体访、异常访等情况,及时编发信息报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全年已编发信息、通报、简报、专报等150 期,并对重大的动态信息,及时落实任务,采取领导包案、下访调处等方式,确保苗头性问题早控制、早化解。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重大群众信访问题,迅速启动《乐清市重大群众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做好群众疏控劝返工作。今年以来,全市还开展了集中处理重复访、缠访、无理访、异常访问题的“四访”活动,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公安局长大接访等专项活动,通过集中调处稳定,妥善化解了大量的信访问题和不稳定因素。 五、健全督办督查工作机制,确保信访问题办结质量。市信访局进一步完善督办督查工作规程,并落实专人负责督办工作。对上级交办、转办、督办、通报的信访要件以及本单位受理的重要来访来信问题,都报请市领导阅示,并按照市领导的批示要求,归口责任单位调处解决。对温州市通报的越级访问题,都实行双抄告制度。对省信访局通报的进京越级访和赴省集体访事件,除抄告责任单位和信访人所在地政府外,还抄告市领导。对一些不能及时办理报结的问题,市信访局采取督办会、电话催办、函件督办、下乡督办等措施进行督促。进一步强化信访问题审结工作,严格实施报结件“三见面”制度,提高调处办结质量。通过强化督办工作,今年信访办结率明显提升,上级交办的36件要信要访、摘要送市领导阅批的63件信访问题都已按时报结,15日市领导接待日交办件的报结率达97% ,一般来信来访问题的报结率达90% , 群众来电问题的报结率达92%。 六、强化信访工作双向规范,依法改善信访工作秩序。一方面是规范群众信访行为,积极引导群众依法、有序、逐级、文明信访。在来访群众接待中,市信访局工作人员首先强调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教育信访群众按法定程序反映问题,并引导群众依法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途径解决不属于信访范围内的事项。对于异常无序信访,及时依法处置,引导群众到联合接待中心接谈。另一方面是规范信访干部的行政行为,市信访局充分利用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机会,要求全市信访干部全面规范信访工作规程,依法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市信访局不仅组织局机关和进驻联合接待中心同志每周四下午学习条例,还要求全市信访干部吃透条例精神,同时积极帮助乡镇和部门信访干部完善工作规程。为严格落实信访条例,9月下旬,市信访局开展了贯彻条例情况督查活动,三个督查组深入各乡镇各部门重点检查了信访接待场所、信访事项登记备案、信访问题报结、信访工作规范文本使用、信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应用及乡镇、重点部门领导每月10日接待群众来访情况等内容。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当场反馈,给予业务指导,发出督查通知书要求整改,并跟踪督查。 七、加强信访队伍机构建设,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市委、市政府把信访部门作为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基地,选派4名科局级后备干部和4名新任副科级领导到市信访局挂职锻炼。一些乡镇、部门单位按照信访工作“十有”规定,设立信访办公室,及时调整或增配信访员,如乐成、柳市、北白象、国土局等。市信访局多次组织信访业务培训活动,坚持每周半天学习日、“三会一课”和夜学习等制度。1至6月,全局开展了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通过思想发动、集中学习、分析评议、整改提高等环节,解决了全体同志在思想、组织、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调动了信访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市信访局文明创建成效明显,通过了市级文明机关复评。建立了局工会组织,局党支部完成了换届工作,并被市委评选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在被评选为省级文明接待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单位软硬件设施建设,完成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信访信息管理系统,并建立乐清市信访局网站,信息系统覆盖市四套班子领导、102个一级网络单位和94个二级网络单位。通过网上受理、办理、查询等,方便了群众,提高了效率。 今年我市信访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单位没有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尚未形成与《信访条例》相适应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一些制度落实不到位,特别是乡镇部门领导下访制度形同虚设,乡镇部门领导10日接待群众制度没有全面实施,信访工作双向责任追究制度尚未实施。三是规范信访秩序无力,对违法信访行为处置力度不大,对无理纠缠缺乏有效的处理措施。四是个别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现象仍有出现,信访问题调处质量不高,信访报结件“三见面”率仍比较低。五是信访复查机制未建立,信访事项听证和复查复核还未全面开展。六是一些乡镇、部门的信访力量薄弱,不适应我市信访特别是《信访条例》规定的工作需要。
2006 年工作思路
新的一年,我市信访工作将继续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各级党委、政府确定的信访工作目标,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信访条例》,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积极构筑大信访工作格局,及时妥善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努力实现信访问题的“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工作目标,为我市建设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加强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增强基层信访工作力量,特别是增强村居信访工作力量,建立健全村居解决信访问题工作网络,切实发挥好村居信访信息员收集信息作用。积极探索基层化解矛盾的新方法,整合村居调处化解矛盾工作力量,建立村居信访、调解、治保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完善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矛盾纠纷社会联动机制,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结合区划调整,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严格按照信访工作“十有”要求,进一步加强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二、健全规范工作制度。深入贯彻国务院《信访条例》,进一步规范群众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复查复核机制,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明确信访复查复核工作机构,设立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小组,在指定的职能部门内设信访复查复核科,具体承担市人民政府信访复查复核职能。推广实施信访终结制,在完善信访问题听证制度的前提下,有权处理部门通过集中会办、公开听证、复查复核等程序,终结信访事项,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全面实施信访问题报结件“三见面”制度,健全以约访形式为主的领导下访制度,要将乡镇部门领导执行落实下访和10日接待群众制度情况,纳入领导政绩考核内容。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文件,以建章立制的形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提高化解矛盾能力。定期召开信访领导小组会议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着重抓好纠缠访、无理访、异常访、重复访、越级访和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特别要以啃硬骨头的方式逐个处理好老访户问题。加强驻京联络处信访工作力量,建立越级人员劝返后的后续工作机制。完善信访联合接待工作,发挥好联合接待协调的功能;全面实施信访、效能监察、新闻媒体联动机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和效能监察,促进热点问题或部门扯皮问题的调处解决。着力提高各单位处理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上访群众.息诉罢访率。要借助社会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教育、协商、调解等办法多管齐下地解决信访问题。 四、强化督查督办工作。积极实施市领导包案制和乡镇、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市四套班子领导继续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点信访问题。健全信访督查专员制度,加强重点信访问题的调研、调处、办结工作。要加强会议督办、协调办理、电话催办、书面督办;强化下乡督办,及时组织人员深入基层,到现场或职能部门开展督促指导工作,努力使初信初访问题办结率达到95% 以上。 五、充分发挥系统效用。全面发挥信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业务处理、上下联动功能,运用系统登记、交办、督办、审结群众来信、来访、来电问题,网络单位运用系统受理、报结、回复信访事项,进一步提高信访业务处理效率。完善市长专线受理办理程序,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运用系统及时为市领导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做好参谋。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系统网络单位。进一步畅通网上信访渠道,健全网上信访事项办理机制,方便群众通过网络查询信访事项。尽早实现信访信息综合管理系统与上级信访系统的联网。 六、努力维护社会稳定。继续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文明信访;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置群体性事件预测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高效应用《乐清市重大群众信访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处理异常访和重大信访问题。对借上访为名,聚众堵塞交通,围堵、冲击行政机关,殴打、辱骂工作人员等扰乱正常社会秩序行为,要加大处置和依法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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